近日,发现部分社会机构和个人冒用山东师范大学名义,私自收取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费,严重损害了学生权益与学校声誉。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声誉,我校特此郑重声明:
一、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缴纳严格实行学生个人通过网络全额缴纳学费的方式。学校在收取学费后,将按规定统一上缴国家财政专户。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预收成人高等教育学费。
二、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5级新生和所有在籍生,均需在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内(约为每年1月中旬),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部官方网站(http://www.jxjy.sdnu.edu.cn) ,按要求自主完成在线学费缴纳。学费缴纳完成后方可开展相关年度的学习。
三、因未按要求缴纳学费导致出现的任何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学校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学费缴纳相关信息必须以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为准,请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非法渠道信息,谨防上当受骗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特此声明。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部
2024年12月23日